kaiyun在线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陀区科技创新载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引导、支持本区科技创新载体全面创新服务模式、提升服务能力、优化服务环境,加大优质项目、潜力企业孵化力度,根据《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》(普科合规范〔2023〕3号)文件精神,现开展2023年度普陀区科技创新载体绩效评价工作kaiyunapp官方网站入口,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普陀区范围内的科技园区、科技企业孵化器(含众创空间)等科技创新载体运营管理机构,在管理经营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且信用记录良好。
对经认定的科技园区开展年度绩效评价,根据绩效评价情况,对科技园区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。
对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(众创空间等)开展年度绩效评价,根据绩效评价情况,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可给予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资助。
(一)申报扶持的科技园区、科技企业孵化器(众创空间等)等科技创新载体须先将电子版材料按要求报送至区科委联系人邮箱,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kaiyunapp官方网站入口。区科委对电子材料进行初审,初审完成后,各载体将书面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至注册地所在地区投促分中心。受理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,每个工作日上午9:00-11:30,下午14:00-16:30。各地区投促分中心形式审查及推荐时间为: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。
(二)各地区投促分中心负责受理绩效评价材料的申请、形式审查及推荐。区科委负责绩效评价材料的评审。评审通过的项目在“普陀科技”微信号等予以公示,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,公示有异议且短期内较难核实并释疑的暂不立项;经公示无异议的,报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审核小组审核作出立项决定,并由区财政局按程序落实专项资金拨付工作。
对于纳入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kaiyunapp官方网站入口、众创空间、国家大学科技园,经年度绩效评价,获得市级扶持的载体,区级匹配资金以本次绩效评价的结果为拨付依据予以相应资助。